比賽規則
  1. bE inspired! 計劃和《創想我城比賽》由奧雅納及青年成就香港部(統稱:合辦機構)全權管理。合辦機構對比賽擁有最終決定權。

  2. 是次比賽的參賽隊伍須閱讀、理解及同意遵守以下各項條款及細則。如違反任何條款,合辦機構有權取消其任何參加或獲獎資格。

  3.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隊伍原創,且未曾公開發表。若作品曾於其他比賽中獲獎,其原有形式將不獲接納;惟如作品的計劃書或原型已作出實質優化或改良,並於 1 分鐘短片或簡報中清楚闡述相關改動,則可被接納。如參加者擬同時以其參賽作品或原型內容參加其他比賽,須事先通知主辦單位並獲書面同意。

  4. 參賽隊伍須確保不侵犯任何知識產權。如涉及抄襲、侵權或盜用,參賽隊伍須承擔一切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並將被取消參賽或獲獎資格。這一項條款將適用於任何因該等侵犯而導致合辦機構須向第三者面對的責任、損失、投訴、申索、索償、賠償或開支等。

  5. 參賽隊伍提交的作品不得包含淫褻、不雅、暴力及涉及誹謗內容,合辦機構有權要求參賽隊伍修改或刪除含淫褻、不雅、暴力及涉及誹謗內容的作品。

  6. 如合辦機構發現參賽隊伍有任何欺詐行為或任何使人有合理理由懷疑有欺詐成份的行為,合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7. 合辦機構保留使用是次參賽作品及創意概念內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編輯、刪除、複製、存檔、傳輸、發布及展示的權利,以作教育或推廣用途。參賽隊伍同意給予合辦機構其參賽作品的使用、播放及編輯的權利。

  8. 參賽隊伍明白及同意於活動或領獎時拍攝的照片、錄像及/或錄音及其個人資料,以作日後推廣之用。

  9. 合辦機構將保留所有與比賽有關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個人資料

參賽者為比賽提供的任何資料都將被視為機密。參賽者的個人資料僅用於與參賽作品和評審有關的聯絡,並在進行評審時必要的行政事務之用。

免責聲明

合辦機構有權決定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次比賽。參賽者不會因比賽的取消、修改或暫停而獲得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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